行政法规编号:5035-06

与政策系列编号:5035有关

题目:固定资产盘点

目的
建立维护学院固定资产库存的指导方针.

声明
商务办公室保存着完整学院的最新电子记录 校园固定资产清查. 会计及预算主任或他/她 指定人员与商务办公室一起协调实物盘存 整个校园和外围中心每年都有. 部门人员负责 协助他们所在地区的存货盘点.

维护准确的中央库存需要通过添加新库存来不断更新 采购和记录转移和处置. 存货清单被修改并 由商务办公室在Banner系统中在线维护.

所有价值在5000美元或以上,使用寿命在5000美元以上的资本项目 一年以上,包括所有奖助金项目,除非经费来源要求不同 阈值,将纳入库存. 这包括给学院的礼物.

会计预算主任或其指定人员将派各部门 资产增加、资产转移或资产处置表,以及清单 标签,贴在所购物品上. 接收资产的部门将完成 将适当的表格连同资产信息一并交回业务办公室 和位置(根据采购订单).

采用日期:1984年8月13日
DATE(S) OF REVISION(S): 06/30/92; 07/12/94; 07/29/98; 06/14/05; 05/02/11; 10/31/16
DATE OF LAST REVIEW: 10/31/16; 10/21/2020