管理规则编号:4030-01

相关政策系列编号:4030

题名:复制教育媒体与技术(含视听作品和广播) 记录)

目的
为林本顿社区学院图书馆和媒体部门提供指导 关于使用和复制受版权保护的材料.

声明
这是林本顿社区学院的意图,坚持版权的规定 与教育媒体有关的法律. 这里列出的指导方针只是指导方针 并应与美利坚合众国版权法结合使用, 特别是第107条:合理使用,以确定什么是允许的,什么是不允许的.

教育者在课堂上使用各种各样的教育媒体. 这是责任 图书馆/媒体部负责预览、获取、编目和分发所有视听资料 包括视频在内的资料,归林本顿社区学院所有. 作为版权 法律明确保护这些音像作品,著作权的权利包括 复制、改编、发行、公开表演、展示的权利. 然而,这些权利受制于“合理使用”,所以教学人员必须做出 尽一切努力使他们的做法符合合理使用的法律准则.

每个主任或院长都有责任建立将强制执行的实践 院系层面的学院版权政策. 每个人都将被单独关押 负责遵守既定的版权政策和管理规则.

在林本顿社区学院,图书馆和媒体服务有额外的许可 使用受版权保护的音像材料. 这些规定载于第1节 适用《博天堂官方》第108条规定的 后:

  1. 博天堂官方图书馆馆藏向公众开放;
  2. the copying is not done for commercial advantage; and
  3. 副本包括版权声明.

努力防止侵犯版权

  1. 版权警告通知将放置在所有能够复制的媒体设备上 材料. 在任何情况下,学区员工或学生不得使用学区设备 为防止或规避销售受版权保护的资料而进行的复制.
  2. 图书馆部门主席将负责取得和维护执照 图书馆/媒体服务中持有的受版权保护的媒体的协议和许可 为协助谈判提供合法使用.
  3. 许可将以书面形式保证具体复制作品的任何部分 禁止繁殖.
  4. 将尽一切努力在位于 图书馆.

视听作品

允许

  1. 在课堂上使用依法制作的录像、录音的; 为学生提供直接指导. 依法录像、录音的; 在这种情况下,是从标准商业商店购买或租用的 资料,或从图书馆借来的资料.
  2. 从图书馆馆藏中制作受版权保护的录像或录音的单一副本 存档用.
  3. 如果图像以电子方式传输到,则允许使用仍然是允许使用 在其他方面符合使用要求的接收场地. 例如,合法地 录制的视频可以传输到远程教室进行直接教学 给学生.

对于有残疾的学生,一个作品的单一副本可以在一个无障碍 供学生在学期中使用的格式. 以无障碍格式制作作品 图书馆将与无障碍中心合作,提供整个课程 资源和媒体服务来制定一个遵循版权法的解决方案.

禁止

  1. 录音和录像磁带的复制,除非当时已授予复制权 在以后的日期购买或担保的.
  2. 将一种媒体格式复制或转换为另一种媒体格式.g. 影片转录影带) 除非获得许可.
  3. 未经许可或许可,复制任何视听作品的全部内容.

收养日期:1993年6月4日
修订日期:11/14/00,6/2/16
DATE OF LAST REVIEW: 6/2/16; 4/2/2020